会员登录 | 注册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资讯
国内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热电要闻 » 国内
三部门出台意见推动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发布日期:2015-06-10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炜伟  浏览次数:651
       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8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提出要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施“领跑者”计划,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在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方面,意见在光电转换效率和衰减率两大指标上提出了量化标准。据了解,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是指标准测试条件下光伏组件最大 输出功率与照射在该组件上的太阳光功率的比值;光伏组件衰减率是指光伏组件运行一段时间后,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最大输出功率与投产运行初始最大输出功率的比 值。

       意见明确,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5.5%和16%,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8%;多晶硅、单晶 硅和薄膜电池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分别不高于2.5%、3%和5%,之后每年衰减率不高于0.7%,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不高于 20%。

       意见提出要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并明确了2015年“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的标准: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30%以上。

       意见明确,国家能源局每年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产品。同时,国家支持的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偏远地区缺电问题 和光伏扶贫等公益性项目、国家援外项目、国家和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各级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在 各级政府机构建筑设施上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采用“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

       意见提出,要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加强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完善光伏发电运行信息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