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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电价只降不升!云南省发改委发文要求完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
发布日期:2020-03-20  来源:云南省发改委  浏览次数:195
      3月16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云发改价格规〔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已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的实际情况,继续坚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按现行市场化方式形成,确保销售电价水平稳定,特别是居民、农业用电价格保持稳定,一般工商业电价只降不升。

    《实施方案》明确,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不再执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我省电价市场化改革前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358元。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云南电网统调燃煤电厂上网电量由云南电网统购,在执行基准价的基础上,继续执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458元。其余燃煤发电电量中已按市场化交易规则形成上网电价的,继续按现行市场化规则执行,上网电价中包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

   《实施方案》的出台,完善了燃煤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健全了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