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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水布垭等2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6-08-29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次数:182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同意水布垭等2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复函内容如下:

        大坝中心:

        你中心《关于水布垭等2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检查意见的报告》(坝监安监〔2016〕69号)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1. 同意四川涪江古城、吉牛、姜射坝、桑坪,重庆银盘,贵州大田河落生共6座水电站大坝安全初始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

        2. 同意四川杨村,广西洞巴,云南倮马共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初始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乙级;

        3. 同意广西山秀,云南泗南江、西洱河一级、西洱河二级、西洱河三级、西洱河四级、南沙,贵州三板溪,湖北水布垭、隔河岩、高坝洲共1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

        4. 同意重庆鱼跳水电站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乙级。

        请你中心继续做好以上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及技术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派出机构监督各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检查意见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