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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确独立储能运行成本补偿!调频上限12元/MW!
发布日期:2026-05-11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作者: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浏览次数:17
        2026年5月8日,山东能监办正式发布《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2026年4月修订版),符合条件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等可选择同时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或按日仅参与电能量市场或辅助服务市场。文件明确,分布式储能可独立或以聚合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文件显示,调频辅助服务市场采用基于调频里程的单一制价格机制,按效果付费,调频费用根据出清价格、调频里程、性能系数三者乘积计算;调频里程价格上下限分为12元/MW、0.1元/MW。

        原则上,独立新型储能充放电功率暂定为不低于5MW,分布式储能充放电功率暂定为不低于1MW。其中,参与电能量市场的独立储能持续充放时间不低于2小时,参与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的储能持续充放时间不低于15分钟。

        全电量负荷类聚合单元,调节量负荷类聚合单元可调节能力暂定为不低于1MW、连续调节时间不低于1小时。调节量负荷类聚合单元可选择以削峰或填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出清。

        独立新型储能运行成本补偿费用纳入范围。因电网安全运行需要指定运行日结束时刻的荷电状态期望值或调用独立新型储能,且按调度指令执行的电站,若调用期间实时市场充放电收益为负时,则给予运行成本补偿。

        新型储能电站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过渡阶段,可自愿选择参与日前市场经济出清;可选择同时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或按日仅参与电能量市场或辅助服务市场。

        虚拟电厂以聚合单元为单位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新能源场站(含配建储能)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分布式新能源(含配建储能)以独立或聚合方式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或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

        独立新型储能运行成本补偿费用纳入范围市场运行费用。若调用期间实时市场充放电收益为负时,给予运行成本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