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制定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建立全国及分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基本建成并公布温室气体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完善碳定价机制,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建设,推动实施蒙西-京津冀、大同-天津南等特高压输电工程,开工建设一批条件成熟的沿海核电机组,保障能源资源安全。配合制定能源法,完善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系,加快推进煤电等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和输电通道建设,加快西部地区清洁能源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持续抓好能源资源价格调控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