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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生产啦!山东1500多家“散乱污”企业通过环保验收(附复产验收条件)
发布日期:2017-09-04  来源:热电行业  作者:热电行业  浏览次数:210
 ▲新闻发布会现场

 

     环境保护部9月1日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环保部再次重申坚决反对“不作为”、“乱作为”


     对于地方政府的作为,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在回应记者提问时分析,这主要分两种情形”:

 

     一是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以后,地方借势借力,切实推动一批依法依规应该解决而平时没有解决的问题,包括山东、四川、西藏和新疆等省份,这方面力度都很大。早应该解决的问题,比如明显违法违规,明显应该关停的作坊、污染源等,这次借势借力解决了。“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是鼓励的。”刘长根说,“当然,我们也希望通过督察,地方上形成长效机制,不要等督察组去了才行动,要加大平时工作的力度。”

     第二种情形是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基层党委政府由于担心督察组进驻后发现问题,追他们的责任,所以提前把企业都停了、都关了,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可能影响短期的、局部的产品供应,“这是乱作为,我们坚决反对。”


 

▍山东1500多家“散乱污”企业通过复产验收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和博山区两个大区积极改变环保整治方式,让1500多家“散乱污”企业通过验收,正式恢复生产!其中周村区已有886家(截至8月24日),博山区637家(截至8月27日)。

 

     据悉,为帮助企业及时恢复生产,周村区环保部门成立环评批复办理咨询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所有材料均可通过网上提报,对环境基本无影响的项目,企业可直接在网上进行备案登记,同时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显著提高了审批效率。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区环保部门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环保治理方案,有力提升了验收通过率。相关部门会同各镇办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验收和复产工作,对已按要求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符合验收条件,申请验收的企业或单位,抓紧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准予恢复正常生产。

 

 

     博山区结合辖区内的行业特点,从山东理工大学、淄博市环保设计院等单位,聘请20名不同专业、不同研究领域的环保专家、学者,派驻到各镇、街道和开发区,为企业做好“体检”。 通过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指导,对存在的环保手续不齐全、环保设施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排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开出对症下药的“体检单”,企业对照要求逐条进行整改,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督查和检验。原先整改企业验收通过率仅为20%,现在能达到70%。


 

     近几个月掀起的这股环保风暴,让干制造业的兄弟们苦不堪言……在这场环保风暴中, 央视、新华网等权威的媒体机构也纷纷斥责某些地方政府“一刀切”的行为。如今,终于让广大中小企业看到了希望!

 

 

▍附:“散乱污”企业复产验收条件

(此为淄博市博山区验收标准,仅供参考)

 

     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办字〔2017〕27号)要求,为顺利做好企业的验收工作,确保整改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材料准备

1、环评报告表(书)及环评报告表(书)批复意见、环保验收报告

2、有关企业的危废转移合同、转移联单

3、工商营业执照

4、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材料

5、安监部门出具的可复产证明材料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行政处罚票据凭证

 

二、现场准备

1、车间内地面、墙壁无油污、地面硬化、原料物料存放整齐,陈旧杂物要归类放置。

2、厂区内干净整洁,划分有序:功能区划分明确。

3、厂区外与主路连接道路,厂区门口、外立面等要硬化、清理、粉刷、绿化、美化,要突出企业文化、品牌、形象。

4、按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和环保宣传内容进行警示悬挂,相关制度上墙。

 

三、环保治理设施要求

1、企业根据环评文件和相关治理要求中规定的生产工艺,配套完善脱硝、除尘、VOCs等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确保生产期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使用、产生、贮存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设危险废物存放间,悬挂危险品标牌、管理制度和产生工艺流程图,设立并完善存储管理台账。


 

     有人说:所有的成功,都是熬出来的。用什么熬?别人受不了的委屈,你承受了;别人需要理解、安慰、鼓励,而你不需要;别人用消极指责来发泄情绪,你却懂得转化、消化。相信电缆行业一定会在这场环保风暴后浴火重生的!兄弟们,坚持住!
*文章综合自环保部发布、淄博日报、山东环保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