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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能监局完成西北区域“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研究工作
发布日期:2015-08-20  来源:中电新闻网  浏览次数:207
       2014年10月以来,西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家能源局的部署,认真开展了西北区域“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的研究工作。目前,中期研究工作已顺利完成,西北能源监管局在此基础上撰写了《关于西北区域“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建议的报告》,并上报国家能源局


       研究工作按照“节约高效、绿色低碳、安全可靠、统筹协调、改革创先”的基本原则深入开展,旨在提高西北能源就地利用水平,提高发输配用电效率;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发电,显著提升非化石电力消纳能力、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构建规模合理、分层分区、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合理布局电源,科学推进远距离、大容量电力外送;推进网源统一、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探索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的新方向。

       研究提出了“十三五”期间西北区域用电量的高、中增速两个预测方案,并分别进行了电源规划、电网规划、电力电量平衡分析、电力外送规划等方面的研究。

       研究得出西北电网“十三五”期间电力、电量均能够自我平衡并有一定盈余,电力外送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为了充分实现区域内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提出了新疆送电青海方案及陕西、甘肃、青海间新能源跨省消纳的方案,并对省间断面功率交换需求及送电能力进行了预测。

       研究总结并分析了西北电网运行中存在的新能源消纳压力大、电力系统安全风险较高、区域资源优化配置不充分、自备电源管理需完善等四方面的问题,以及现行电力规划制定、修订、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四方面问题。

       研究针对西北区域“十三五”电力发展提出了电力发展应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多措并举促进西北区域新能源消纳;加快西北能源基地送出通道建设;电力规划应兼顾适度超前及向配网、农网的倾斜等四方面的建议。针对“十三五”电力规划编制工作从建机制、重协调、严执行、强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在国家能源局的部署和指导下,不断完善西北区域“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的研究工作,衔接全国规划和各省规划,为全国规划的编制和各省规划的修正提供参考、依据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