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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局:今明两年《原子能法》、《核安全法》有望出台
发布日期:2016-05-26  来源:中国之声-央广网  浏览次数:191

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五届三次全体会议今天正式召开,会议总结了“十二五”国家核应急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审议通过了《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三五”规划》,同时,全面启动中国核应急救援队建设工作。

国防科工局核应急安全司司长、国家核应急办副主任姚斌表示,我国对建立健全核安全应急领域法律法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4月1号在华盛顿核安全峰会上的讲话说明了这个问题。习总书记讲,中国奉行精益求精的理念,努力探索加强核安全的有效途径,我们一定将核安全纳入国家总体安全体系写入了国家安全法。总书记强调,把核安全写进国家安全法,明确了对核安全的战略地位。我们不断完善核安全的国家法律框架,正在研究颁布《原子能法》、《核安全法》。我们制定实施了核安全中长期工作规划,不断健全监管和执法机制,全面开展从业人员能力建设,组织各种类型的模拟演练,着力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总书记在这么重要的会议上提了两个法律的名字——《原子能法》、《核安全法》,足以说明这两部法律的重要性。

姚斌也阐明了目前的情况:《原子能法》由国防科工局主推,现在已经列入了国务院今年急需研究的立法计划。《核安全法》由环保部主推,现在列进了全国人大2016年的工作计划,正在抓紧推进。据了解,这项工作完成了文稿的初稿,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正在收集、整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正在抓紧起草修改具体文本。

姚斌透露,他在会上了解到,不管是国防科工局的领导,还是环保部的领导,都有个愿望——一定要把总书记的要求指示贯彻好,抓紧推进,越快越好。

在姚斌看来,现在核是很重要的问题,我们必须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现行条例不少,具体的规章制度也不少,把这两部法律一个基本法全部健全了以后,会使我们国家核应急工作、核安全工作、核原子能工业整个体系的法律框架完备化。

对于这两部法律的出台日期,姚斌表示,一两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针对十三五”核应急工作任务之中的第三条,将实现协调委成员部门省区市和应急管理机构核设施单位全系统的互联互通。姚斌解释道,我们其实要建立健全国家核应急体系。这个体系看得见、摸得着的就是各个层级能够实现互联互通。按照我们国家目前的设计,国家层面有26个协调委成员单位,上面还有党中央、国务院,省级层面有省级核应急委员会,由各个厅局和部门构成,更下一级的还有集团、核设施运营单位。如何把这三个层面的核应急管理机构、各级核应急组织联动起来,就得实现互联互通。既是硬件的互联互通,也是软件的互联互通。硬件的互联互通就是能做到五通:网络通、专线通、视频通、传真通、电话通。内涵概念的通就是大家都要按照一个标准,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实现互联互通。比如说当发生了核事故,怎么报情况,什么时候报情况,多长时间报情况,国家核应急办、国家核应急协调就得有些规定。要统一一个指标,比如说要报七项数据,报环境数据、监测数据、事故的原项数据,要报目前的进展数据,国际原子能机构都有标准。目前已经和68个单位和部门实现的沟通,一些重点的部门现在都实行了互联互通。

对于“十三五”任务的第六条之中提到的要建成核事故的后果评价与决策支持系统,姚斌司长指出,这是一个专业的工作系统,也可以说是国家核应急领域甚至国际领域核应急工作的专用术语。核事故发生以后,它是怎么发生的,怎么发展,有些什么影响,下一步还有什么危害,作为核事故救援的组织者就需要决策,核事故后果评价与决策支持系统就是用来研究、分析、判断核事故发生、演变、发展、规律的趋势的一个技术系统,也可以说是软件系统。决策要讲科学决策,也要讲民主决策,当然核应急决策更重要讲的是果断决策、科学决策。为了把果断决策、科学决策做好,需要有些数据的支持,有一些模型来说明这个问题。姚司长承诺,国家核应急办一定在“十三五”时期把这个系统建成使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