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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生物质能仍为农村家庭能源“主心骨”
发布日期:2016-05-24  来源:中电新闻网    作者:白宇  浏览次数:207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能源与资源战略研究中心推出的《中国家庭能源消费研究报告(2015)》(简称《报告》)在京发布。《报告》以中国人民大学在2014~2015年间开展的农村居民家庭能源调查的问卷数据为基础,对2013年我国农村家庭能源消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描绘出了我国农村家庭能源消费的基本模式与特征,并提供一些基础性参数估计和政策建议。调查显示,目前生物质能仍为我国农村家庭能源的“主心骨”。

农村沼气、畜禽粪便、柴薪、秸秆等占比达61%

记者梳理《报告》时发现,此次《报告》的研究重点放在了农村家庭的能源消费方面。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魏楚向记者表示:“因为农村家庭的能源消费对政策制定、科学研究和投资决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相较而言,相关的基础性研究较为缺乏,主要的障碍则是微观数据的匮乏。为了进一步深刻了解农村家庭能源消费的特征和内在规律,辨识农村家庭能源消费存在的问题与政策空白,所以将此次的研究重点放在了农村家庭的能源消费领域。”在农村家庭能源消费方面,《报告》指出,在采集的样本中,2013年一个普通农村家庭的能源消费量为1117.2千克标准煤,人均能源消费量为384千克标准煤。其中主要的能源来源是生物质能,包括沼气、畜禽粪便、柴薪、秸秆等等,其占比达到61%,提供了一半以上的能源供给。而分列二三位的能源来源为煤炭和电力,占比分别为15%和11%,和生物质能占比的差距较大。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能源来源,如液化石油、热力、太阳能、管道气等等,但占比都相对较小。

能源来源方面是生物质能扛起了供给的大旗,而消费端则是炊事和室内取暖占据着主导地位。《报告》显示,在农村家庭中的能源消费占比中,炊事和室内取暖占比均为44%,两者相加已占到能源消费的八成以上,而家电、热水以及制冷等其他方面能源消费比例都相对较小。

在能源消费总支出方面,2013年我国农村家庭能源消费总支出的均值为1324元。具体到能源种类,电力方面的支出最高,为542.87元,而生物质能在支出方面又有着较小的比例。

对于生物质能目前的情况,魏楚分析,在农村家庭中,柴薪、秸秆等生物质能的原料来源相对广泛,而且农村家庭的能源消费主要是炊事和室内取暖两方面,加之生物质能的成本较低,使得生物质能在农村家庭的能源供给中占据了较大的份额。

另外,魏楚强调,由于生物质能相较于商业能源而言能源效率较低,空气污染较重,未来推动农村能源消费升级的一个重要举措应是推动传统生物质能高效清洁利用,以及向现代商业能源转型。例如可以推动和扩展人口密集区的局部集中供暖模式,改善天然气和液化气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炊事燃料结构,还可以改进现有的能源平衡表核算方式,将非商品化能源纳入其中,以全面反映我国能源消费状况等等。

东部地区电力、液化石油气及煤的消费相对较高

我国疆土幅员辽阔,不同地域的农村家庭在能源消费方面存在差异也是在所难免。

据《报告》发布数据显示,平均而言,2013年北方地区农村家庭能源总消费量为1311.8千克标准煤,人均能源消费量为442千克标准煤;南方地区总消费量为958.3千克标准煤,人均消费量则为334.7千克标准煤。相比之下,北方地区农村家庭能源消费量达南方地区的1.37倍,人均能源消费量为1.32倍。

对此,魏楚表示,从能源种类来看,两个地区的农村家庭还是均以生物质能作为其最重要的能源消费品种,而差异则体现在液化石油气和煤炭的消费上。

据《报告》数据显示,南方地区液化石油气的消费占总能源消费量的11.3%,高于北方地区的3.3%;而北方地区煤炭的消费比重则高达24.7%,南方地区仅为4.3%。

另外从能源用途来看,南北方地区用于烹饪和取暖的用能比重差异也十分明显。《报告》指出,南方地区用于烹饪的能源比重接近60%,北方地区仅为30%;北方地区以取暖为用途的能源比重高达63.1%,而南方地区仅为22.6%。此外,南方地区家用电器与热水用能比重均高于北方。

另外,东部和西部地区在能源消费种类方面,也出现了相对明显的分化。根据《报告》数据,西部农村在薪柴和秸秆方面的消费量达到每年1095.98千克标准煤,占家庭总能源消费量的74.69%,东部地区这部分的能源消费量则为每年306.05千克标准煤,仅占总量的36.29%,除了生物质能外,东部地区的电力、液化石油气以及煤的消费均相对较高。

城镇化将带来生物质能消费的萎缩

应该看到的是,我国农村地区的能源消费除了在南北方地区存在差异外,同部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距。《报告》显示,美国农村家庭2009年的能源消费总量为3378千克标准煤,而我国2013年农村家庭能源消费量仅为1117千克标准煤。另外,大部分OECD国家是以电力和天然气作为主要的能源消费品种,而我国则是以生物质能为主。

“农村能源消费与居民生活水平及收入水平息息相关。经济收入水平高低决定了能源消费的数量、结构及支出,能源消费数量、结构也影响着农村居民的生活标准和福利水平。”魏楚认为,一方面我国农村居民能源消费水平已经有了持续增长,数量短缺的矛盾基本消除,但仍然面临着可获取能源品种较少、清洁高效能源品种不足、能源消费支出较高,以及部分偏远山区存在的能源贫困问题。

“换而言之,供需的矛盾基本解决,但结构的优化、供给价格的稳定、清洁能源的应用普及,以及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存在短板。未来需要建立完善贫困监测体系,从可获得性、多样性、低成本性等维度降低能源贫困,促进农村能源贫困家庭生活标准的提升。”魏楚表示。同时,对于将来农村地区城镇化的问题,魏楚分析,综合2012年、2013年两年数据来看,城镇化将持续带来商业能源需求的扩张及生物质能消费的萎缩,而且居民收入、家庭受教育程度、用能意识等方面的转变都将影响居民的用能模式。然而,现有的电力信息反馈机制尚不完善,无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充足的消费信息反馈,也无法促成用户节能行为。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对居民新增的电力需求引起关注,可以通过节能电器补贴等方式激励居民实现低效电器的替换,从而降低用电设施锁定效应,在改善居民生活标准的同时节约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