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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改革试点多个细则拟定
发布日期:2016-05-23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189

根据目前的思路,开展现货市场试点,单一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的装机份额原则上不超过30%、或最大四家发电企业市场份额不超过65%、或市场集中度指数(HHI指数)不超过2000,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本地统调装机原则上不超过30%,跨省跨区受电量(不含“点对网”送电电量)占本地统调发受电量比重超过30%。

“目前全国仅有两个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北京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是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间框架协议,以大宗的中长期交易为主。而小宗的中长期和现货交易主要是在省域级的电力交易中心。”上述有关部门人士称。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目前北京、广州电力交易均已完成注册并开展了交易。近日召开的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股东会暨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明确,2016年将尽最大能力组织月度增量交易,努力增送西部富余水电;交易组织上,拟在目前电网公司统购基础上,引入发电企业和大用户通过省间交易平台直接交易。

与此同时,新疆、青海、宁夏、天津、吉林、江苏、内蒙古东部、黑龙江、山东、河北、贵州、上海、福建、陕西、四川、安徽、河南等成立了17家省级电力市场交易中心。云南表示将组建昆明电力交易中心,面向省内外开放,待条件成熟还将开展跨境电力交易。此外,华北、华中电力交易中心组建和区域市场建设也在酝酿中。

值得注意的是,国网经营区域内已成立的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均以其全资子公司的模式组建,而南网区域内则是电网相对控股模式。“目前交易中心的远期计划电量分配,并未触及电网分配资源的核心权力,没有调度体制和结算体制的变化,电力市场交易不具有完全竞争性。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开关在电网手里。”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冯永晟表示,当前地方特别是资源大省电改热情高涨,除了市场化的目的,更在于可见的降电价红利。在目前供大于求的背景下,各地电力交易竞价激烈,降价幅度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