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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印发《电能替代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6-05-18  来源:南方电网报  浏览次数:197
       ●力争在“十三五”末实现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3个百分点

●明确了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将电能替代全面嵌入营销工作流程,建立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体系;勇于探索以市场化机制推进电能替代,探索将企业替代项目与发电企业边际价格联动等8项重点任务

●2017年起,公司将考虑每年下达电能替代考核指标,并纳入各单位经营业绩考核

为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落实南方电网公司“十三五”改革发展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工作,近日,公司印发了《南方电网公司电能替代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电能替代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电能替代工作要结合各省(区)特点,因地制宜推广各类电能替代技术,重点在电锅炉、热泵、电蓄冷空调、电窑炉、船舶岸电、电磁厨房、电动汽车、机场桥载设备替代飞机APU、电制茶/电烤烟等9类电能替代技术,力争在“十三五”末实现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较“十二五”提高2—3个百分点。

《意见》明确了电能替代工作的8项重点任务,包括统筹规划引领电能替代;广泛推广实施电能替代各类技术;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将电能替代全面嵌入营销工作流程,建立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体系;勇于探索以市场化机制推进电能替代,探索将企业替代项目与发电企业边际价格联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政府出台环保、补贴、财税、价格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强电能替代技术标准研究,积极推动和参与电能替代相关国家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加大电能替代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参与电能替代;推动电能替代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为保障电能替代工作顺利开展,《意见》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推动、分管领导靠上抓。同时要落实各级责任,确保务实高效。在2016年工作基础上,公司从2017年起将考虑每年下达电能替代考核指标,并纳入各单位经营业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