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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各市州大气污染防治分档考核 —今年PM10降幅最低3%
发布日期:2016-01-19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刘宇男  浏览次数:198

“十三五”四川各市(州)大气污染防治分档考核

对已达国家空气一级、二级标准的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攀枝花市和广元市,要求保持现有空气质量

对当前空气较好城市,要求按全省平均3%的降幅降低PM10浓度

对成都将按下降6%考核,其他城市将在3%-6%之间制定PM10浓度降幅目标

尽管去年四川省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明显,但盆地区域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记者从1月15日召开的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十三五”四川省将根据各市(州)的大气环境状况及改善力度,对市(州)大气污染防治实行分档考核;2016年,对空气不达标(未达国家二级标准)城市的PM10浓度降幅考核目标,将在3%-6%之间对号入座。

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2、12月发生了32天的区域性污染,全省颗粒物超标问题依然突出,去年21个市(州)中,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有13个、16个城市超标。

该负责人介绍,据了解,国家很有可能要求四川在“十三五”末,PM10年均浓度在现有基础上再降15%以上。“由于2015年四川省PM10降幅已较大,再降15%任务艰巨,我们推算,‘十三五’全省PM10浓度平均每年要降3%以上才能完成目标。”

省环保厅将组织专家核算,根据各市(州)的大气环境状况及改善力度,实行分档考核。2016年,对已达国家空气一级标准的甘孜州和阿坝州,已达国家空气二级标准的凉山州、攀枝花市和广元市,要求保持现有空气质量;对当前空气较好城市,要求按全省平均3%的降幅降低PM10浓度;对2015年PM10浓度降幅已较大的城市,再要大幅下降很难,将按合理、可达的改善目标考核;成都去年PM10浓度降幅较大,但绝对值仍高,2016年对成都将按最高一档标准,即下降6%考核;其他城市,将在3%-6%之间制定PM10浓度降幅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