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拟将13:00—14:00设为谷电时段,电价下浮60%
发布日期:2025-05-20 来源:
贵州省发改委
作者:贵州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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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贵州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拟调整峰谷平时段。
文件指出,根据电力系统负荷、新能源消纳以及季节变化等情况,3—11月中午的13:00—14:00为谷电时段。
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地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发展,现结合我省电力供需形势、用电负荷变化、新能源出力特点等因素,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5月2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贵州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gw.guizhou.gov.cn/),进入“意见征集”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将有关意见发送至电子邮件:jiageguanlichu@163.com。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