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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新冠肺炎疫情下监管执法力度不减
发布日期:2020-07-09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郄建荣  浏览次数:1680
         新冠疫情期间仍有企业恶意违法,对此,生态环境部门出重拳,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部7月8日公开通报10起违法案件的查

处情况,其中5起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生态环境部表示,今后将继续秉承“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原则,按照监督执

法正面清单要求实施差异化的监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推出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清单内的守法企业无事不扰。生态环境部说,截至6月底,各地发布的清单内企业合计近8.2万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8.6万余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900余个,立案处罚261件。

生态环境部指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后,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生态环境部说,各地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减免行政处罚542次。

但是,疫情期间仍有企业恶意违法,有的性质恶劣。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2020年5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等部门对位于滨海新区大港太平镇的天津市鑫连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洗废水经软管排入两个渗坑,对两个渗坑内的污水中锌含量分别为2200mg/L、2600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限值1100和1300倍,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除了天津这起案件外,四川德阳绵竹鑫利来纸业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废水、重庆长寿丁某某等人跨区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江西景德镇余某某、韩某某违法填埋固体废物、浙江温州罗某等人通过渗坑方式倾倒危险废物等4起案件均涉嫌构成犯罪。

生态环境部透露,对这5起案件,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其中,绵竹市人民检察院对德阳绵竹鑫利来纸业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废水案件已经立案,并将这一公司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景德镇余某某、韩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景德镇余某某、韩某某违法填埋固体废物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另外5起案件是浙江温州罗某等人通过渗坑方式倾倒危险废物涉嫌犯罪案件、福建南平建阳区嘉远生态农业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被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山西吕梁孝义金晖煤焦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案件、甘肃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铅锌冶炼厂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环境违法案件、广东广州从化食品企业有限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环境违法免予处罚案件、吉林延边龙井长白山犇福清真肉业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环境违法免予处罚案件。

生态环境部透露,这5起案件有的被按日连续处罚,有的企业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有的因违法情况轻微,且积极整改被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