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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自救”或功亏一篑!中俄丝路、中俄发展两公司被责令暂停收购
发布日期:2020-04-07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浏览次数:170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期对外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华锐风电被责令暂停收购。
 
      4月3日晚,华锐风电发布公告称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由于3月30日,中俄丝路、中俄发展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可实际支配表决权股份占华锐风电总股本的22.69%,王峰成为华锐风电的实控人。上述公司未能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华锐风电,并予公告。北京证监局拟责令中俄丝路、中俄发展暂停收购,在改正前不得对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根据规定,收购人收购20%股份并控制上市公司的,须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财务顾问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股东关系、财务数据、主要资产、经营计划等。这些披露要求,是为了明确收购方是否具备收购人资格。
 
      这意味着,华锐风电需要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发布详细权益变动报告书,并提供财务顾问意见。但是,这份权益变动报告书却“难产”了,4月2日晚间华锐风电公告称,由于相关事实仍在核实,将延期到4月7日予以披露。
 
      分析人士指出,一旦后续被公开谴责,公司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无法开展相关资本运作,对收购人的吸引力将“归零”。这意味着,在华锐风电拟通过委托表决权的方式觅得“新主”进而实现自救的道路可能无法走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