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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阅社区杂志 分散式风电破局之路 | 创新商业模式形成更广泛利益共同体
发布日期:2019-10-14  来源:国际节能环保网  作者:国际节能环保网  浏览次数:251
        自2018 年4 月3 日《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后,2018 年被称为分散式风电的元年,但在实际落地中,依然遇到一些问题,其中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就是商业模式的创新与成熟。
        江苏江阴临港一期:2017年12月1日并网,采用1台远景能源140米塔高、单机容量为2 . 2 兆瓦、131米风轮直径的分布式中压风电机组,直接接入工厂配电室,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商业模式是利益相关者的交易结构(据魏炜等人撰写的《商业模式的经济解释》),通俗地讲,就是企业通过什么途径或方式来赚钱。具体到分散式风电,在规划、开发、建设、运维的全生命周期中,如何创新商业模式,让利益相关方以更优的方式结合,涉及经济测算、交易成本、利益分配等各个方面,对于构成完整的行业价值链和良性的生态体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与主体多元化,合作模式更灵活
        与集中式风电开发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不同,分散式风电的单体项目投资规模小,建设周期短,项目效益好,可广泛吸收各类企业及个人作为投资者,合作模式也更加灵活。
        分散式风电的特点决定了其投资门槛相对低一些。远景能源智慧风电场产品总监裴波向《风能》杂志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一个装机5 万千瓦的集中式风电场,按7000 元/ 千瓦的投资来算,需要3.5 亿元,以20% 的资本金来算,也要7000 万元。如果是安装4、5 台风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 万千瓦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若投资成本为8000 元/ 千瓦,以20% 的资本金计算,只需要1600 万元。如此,几家园区企业就能通过签订开发资源合同,共同出创新商业模式形成更广泛利益共同体资,各自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来进行投资。而田间地头、港口、园区、社区等这些广泛存在的场景则蕴含了不同的商业创新模式。目前,很多民营企业在河南参与分散式风电开发中,表现积极。
        从经济效益回报率上看,低风速地区的分散式风电投资资本金回报率都在15%,甚至20% 以上,而国内尤其是中东部的用电负荷集中区,风速满足5~6 米/ 秒条件的工业园区比比皆是。
         除了投资金额少、经济收益可观之外,高耗能企业利用自有或租用闲散建设用地,安装一两台风电机组,既有经济效益,也能满足绿色用能的需求。因此,高耗能企业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开发主体。
        开发主体的多元化也将催生创新的合作模式,进一步重构商业关系。在投资主体的合作方式上,应当实现各参与方优势互补。北京洁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鱼江涛强调,整机企业在技术解决方案、工程生态建设方面更专注,而开发商则在政府资源、电网和资金方面优势明显。未来,分散式风电参与者要积极适应风电开发从选机组设备到选合作伙伴的变化,这也决定了开发商和整机商不再是简单的机组设备买卖关系,而是更持久的战略合作伙伴。一些新的合作模式,比如合资公司、联合开发、EPC 总包等都可以成为创新的合作载体和落点,从而形成更广阔的分散式风电利益共同体。
吸引多种资本入场,更需民众参与
        资金是促进产业发展的活水和源泉。作为未来风电市场重要的补充力量,分散式风电开发要实现规模化发展,需要更多资金注入。
        为吸引资本,促进行业发展,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副总经理张晓阳认为,除吸引大型国有开发商参与投资外,应积极探索其他投资主体以土地入股、地方资金参与等方式,推动更多的资本成为风电场的“业主”,激发现有资源开发商的积极性,逐步引导资源开发商同地方政府的关系,为整个风电行业带来“活水”。
        远景能源副总裁田庆军则将民众的参与看作是商业模式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中国,一项政策执行得好不好,有没有生命力,要看神经末梢——最基层的农村,不少产业的历史证明,离用户越近,生命力越旺盛,也越符合商业本质。未来的能源变革一定也是如此,从城市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微网到农村的庞大增量市场,都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安装在河南项城南顿镇、郑郭镇的14 台远景能源的分散式风电机组已经运转快1 年。村民们了解到,这些身高140 米的“大风车”每台转1 圈可以发3 千瓦时的电,转400 圈就够一个庄户人家一年的用电量。分散式风电的知识普及,进一步拉近了与村民的距离。
        当然,民众的参与还需要政策的助力和托底,这在欧洲比较成熟的风电市场中已经得到印证。维斯塔斯中国区联合总裁兼首席财务官Thomas Keller 向《风能》杂志记者介绍,为了获得更好的民众支持,丹麦在2009 年引入了四条方案:一是当地居民可以选择购买风电项目的部分股份以分享收益;二是如果项目最终无法落地,有专项担保基金对风电项目的前期投入进行补偿;三是如因风电项目对附近居民的不动产造成贬值,开发商将进行相应补偿;四是当地市政可申请绿色补偿基金用于风电项目的景观建设。这些风电项目与民众休戚相关,在安全、环保、经济效益等方面都会将民众的利益充分考虑进去,并接受他们的监督。风电与社区居民、政府结成利益共同体,更加长治久安。
与电力市场无缝衔接,需体制改革推进
        商业模式的同步创新需要与电力市场无缝衔接,而分散式风电在与电力交易的结合中,具有天然的优势。裴波解释说:“‘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更容易被大家所接受,特别是在工业园区。一是机组安装后,占地仅几十平方米,假如一年发电500 万~600 万千瓦时,自发的电价比正常(工业用电)电价低0.05元/ 千瓦时,按80% 自发自用率算,每年就可节省20 万~25 万元,20 年周期就是400 万~500 万元;二是如果不愿投资,企业仍然可以与投资者约定好自发自用电价,同时出租自有建设用地收取租金,如果自己投资,按收益率15%~20% 计算,大概5~7 年就可收回投资;三是分散式风电项目,通过分布式交易试点模式,可以进行隔墙售电,与周围区域的用户商谈电价。很多时候即使打折售电,价格也一般会高于目前的标杆风电并网价格且没有拖欠,这对中小企业来说也非常重要。并且这还未算上高耗能企业需要购买清洁用能指标的额外花费,实在是一举多得的模式。”
        法国电力可再生能源海上风电运维总监周伟向《风能》杂志记者介绍,在电力交易机制上,欧洲研究的时间很长,比较成熟。欧盟各国拥有开放的电力交易平台,建立了完善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制定了合理的定价和交易规则,交易透明、畅通、灵活,地方保护小,相对公平公正。例如,核电在法国占有优势,电价相对要低一些,环保成本低,更具有竞争性,但为了支持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在交易平台上,欧盟规定必须配额一定比例的低价核电。
相比而言,我国电力的输出与交易则需进一步开放市场,也有赖于电力体制改革来推动。
模式创新依赖环境,广泛利益共同体降风险
        没有良好的商业环境,即使有好的商业模式,也难以成熟。目前行业发展普遍存在的风险点,也影响着商业模式的创新,尤其对新进主体而言。
        江苏江阴保税区二期:2017年12月31日并网,采用3台远景能源140米塔高、单机容量为2.2兆瓦、131米风轮直径的分布式风电机组,通过远景能源开关站接入电网升压站,全额上网,与城市环境友好融合
         一是核准难。风电场开发是集多种能力于一体的,原本是通过核准承诺简化程序,但如果政策不落地,新进企业想快速进行规模化开发很困难。特别是每个地方电力公司要求不太一样。除了比较统一的110kV 大部分是省级电力公司来经营管理之外,其他35kV、10kV 的接入等级,市级电力公司就能出具相应的意见。这取决于政府部门在分散式风电规划阶段能否更好地协调,电力公司出具的消纳意见将是政府部门依据的重要条件。因此,要坚决推动核准承诺制的落地。
         二是金融融资机制。新的开发主体,本身没有过多的资产,缺少担保。贷款难,利息高,还款期限短都制约着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三是经营问题。在新的技术、时间要求下,对解决方案的提供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进主体如何完成各种开发手续、建风电场,甚至承担整体的运维,都要全面地分析把控。并且业主在开发理念、分散式经营、合作模式上也需要更多的创新。业主应聚焦于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分散式风电可以充分利用产业技术市场,购买项目开发核准、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的专业化服务,真正做到投资人和项目管理人的分离。整体的区域化运维,远程遥控模式,将更节省成本,发电量也更可靠。
如何降低这些风险?
         在田庆军看来,最关键的是要有更多的利益进行分享,引入更多的利益相关方,形成更广泛的利益共同体。比如,可以与生态旅游、美丽乡村、特色小镇、风 电扶贫等民生改善工程以及其他产业或团体深入结合,也可以与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社区有效融合,为构建未来社区或城市形态提供清洁能源需求和安全支撑。
         能源在其他行业领域的渗透性强,以能源为核心开展的商业模式拓展具有跨界创新的潜能,并将带来更多新的商机与市场空间。例如合同能源效率管理、综合能源服务等。诞生于硅谷的STEM 公司构建了储能运营商业模式,通过对电力供需数据的实时分析来控制储能电池参与需求侧响应,赚取峰谷价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