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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监管局公开征求《广东、广西、海南售电公司监管办法(试行)》意见建议
发布日期:2018-10-16  浏览次数:280
  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对起草的《广东、广西、海南售电公司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
自今年4月份启动售电公司监管办法编制工作以来,南方能源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在广泛征求辖区市场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广东、广西、海南售电公司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售电公司持续满足电力市场准入条件、交易行为、信用担保以及公平竞争等监管内容及监管措施。该办法首次对售电公司进行分类,根据其特性、职能等要素进一步细化监管内容,增强了监管抓手。同时,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在监管工作中可以采取信息报送、现场检查和信用联合惩戒等监管措施,对相关违规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售电市场监管更加全面、细致、深入,售电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根据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并正式印发《广东、广西、海南售电公司监管办法(试行)》,有效维护市场公平,促进售电市场健康发展。